2018年公積金新變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1、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限制
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每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你的上年工資核定你的繳費基數,然後再根據你的繳費基數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費用。無論多高薪,公積金繳存比例也不能超過12%。
2、10年未用者較高可提10萬元
繳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較高提取額度為10萬元。
3、繳存3個月可支取公積金
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積金
辦理離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註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户,但辦理提前退休養老或內退的職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5、貸款都有較高限額
公積金貸款都有較高限額,全國各地的限額標準不一樣。
6、公積金可“借用”
給未婚成年子女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不為共同購買人,也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説白了就是:我兒子公積金不夠貸款買房的,我的公積金夠,我就可以以我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購房合同上籤我兒子名。
7、公積金可當低保
住房公積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8、自由職業者擬可繳公積金
將來,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受公積金貸款等權益;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以提取賬户內的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主住房物業費。
而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時限由15日縮短為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送審稿。

2018年公積金新變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