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糾紛 1號辭職當月社保交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1號辭職當月的社保一般由員工自己繳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社保糾紛 當月 辭職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