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工不籤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備案工不籤勞動合同
臨時工可以不籤勞動合同嗎

一些單位經常聘用臨時工,這些單位包括勞動者都認為臨時工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而根據勞動法規定,只要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無論用人單位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還是企業或者個體户,他們都應該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所以,有些用人單位招聘農民工做保潔等後勤保障工作,由於這些農民工不具有正式編制,用人單位往往圖省事不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法的。因此,臨時工一樣要簽訂勞動合同。


對於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其實《勞動合同法》中也有要求,一般是在雙方建立了用工關係之後的1個月,也就是説法律允許用人單位延遲一些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這個簽訂的時間最晚不得晚於雙方建立用工關係之後的一個月。若是超過規定的時間,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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