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立案標準具體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或者偽造信用卡的行為。

《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