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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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應該怎麼處理
醫療損害應該怎麼處理
⑴ 確定醫院責任需要分析病歷
⑵ 發生醫療糾紛後應該第一時間封存、複印病歷。住院病歷包括:客觀病歷有入院記錄、出院記錄、體温單、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記錄、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主觀病歷有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
醫療糾紛處理途徑:
①醫患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賠償額≦1萬);
②向醫院所屬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第三方調解(賠償額≦15萬);
③向醫院所屬地衞生健康局申請行政調解(賠償額≦15萬) ;
④向人民法院起訴(賠償不限額)。
⑷ 切記不要去醫學會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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