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到十六歲刑事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5.12K
十四歲到十六歲刑事責任
十四歲到十六歲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