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限屆滿後是否可以再延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試用期期限屆滿後是否可以再延長
試用期期限屆滿後是否可以再延長
試用期期限屆滿後是不能夠再延長的。我國法律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的試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長,否則,即違反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對於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不解除勞動合同,但不得對簽訂的勞動合同增加附加的條件。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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