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糾紛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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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糾紛舉證責任
合同糾紛舉證責任在誰

原則上,民事案件舉證責任依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原告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下面為大家列舉的是合同糾紛中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


勞動爭議是指存在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與義務問題而發生的糾紛。我們知道在勞動關係中,雖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體,但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屬性,所以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一般處於弱勢地位;並且與勞動關係有關的證據材料基本上都由用人單位保管,這使得勞動者在訴訟中對有些事實的舉證存在困難,而用人單位提供這些證據則相對容易。因此,對於勞動爭議案件中舉證責任的分配有着特殊的要求,我們稱之為勞動爭議案件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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