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加班工資正常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沒有加班工資正常嗎
自願加班有加班工資嗎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該條規定表明,企業依法應當對企業內的規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內容包含勞動者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根據該條規定,企業自然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序,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應是企業管理和爭議處理的依據之一。


另外,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按照以上標準工時制度計發工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其加班工資的支付有着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綜合上面所説的,綜合計時是屬於一種比較特殊的工作制度,而且這個加班的時間也與其它的不同,在沒有任何規定情況之下,只要超過了36個小時就算是加班,在進行加班費的時候就會以工作日和節假日來區分計算,這樣才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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