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與新罪的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6.63K
漏罪與新罪的界定
宅基地確權跟宅基地證
一、我國宅基地是以“户”為單位發放的,而“户”是家庭成員的集合體。在各省制定的宅基地管理法規中,基本都確定了發放、審批宅基地的條件是以“子女結婚確需要分户”和“外來人口在本集體組織落户”等為基本條件。在一户中,最基本的家庭成員往往有夫妻、父母子女甚至還有其他人員。一人一户是極少見的特殊情況。

二、一户一宅是宅基地管理的基本原則,宅基地使用證中的姓名往往是一户中的代表人。一搬是這個户或者家庭中的家長。而房屋的建造、翻修,擴建和改建可以容納家庭成員的共同積累,形成家庭共有財產。

三、宅基地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但也有例外。宅基地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最早建造人之一。但農民之間可以買賣房屋形成房屋所有人與宅基地使用人不同、祖父母逝世將房屋留給孫子女房屋所有人與宅基地使用人不同、子女結婚後分家另立户,老宅基地使用證與新建房屋主人不同的情況等。

我國一直未建立農村房屋所有權等級制度,宅基地房屋則歷經土改登記、及未新建、翻新、改擴建的演變。,在確定宅基地房屋權屬時,應綜合考慮土改證、宅基地使用證、建房用地審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員,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擴建等情況。首先,要確認宅基地房屋的是屬於家庭共有還是夫妻共有。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則應該先進行分家析產,確定出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份額。

對宅基地房屋分割要比其他財產複雜,因為宅基地房屋不能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出售,所有很難形成合理的市場價格,並且涉及到農村動遷的情況,對該類房屋的處理沒有同意的處理規則,所以在產生糾紛後要把握主要情況靈活處理。其次,由村民委員會對其宅基地使用權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將宅基地權屬及實際測量的面積予以公示;對在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上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複核和備案,複核確定的宅基地權屬及面積作為拆遷補償依據。以上就是宅基地確權跟宅基地證的聯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