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監視居住人應該遵守的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4.14K 被監視居住人應該遵守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 強制措施 監視居住 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