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由股東大會聘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總經理由股東大會聘任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總經理由股東大會聘任是不是合法的

公司是一個以內部機構制衡方式達到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因此,其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限有一個大體明確的分際,對此,《公司法》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法律之所以規定“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其法理依據在於經理權來源於董事權,也就是經營管理權。在公司中,股東會掌決策權,包括更換董事權;董事會掌經營管理權,包括選擇具體經營管理人員的權力(即選聘經理權);監事會掌監督權。這種權力格局的大體分配不應以章程的另行規定而有所變更(所以《公司法》沒有在此條中規定“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在一般意義下,股東會無權直接聘任經理。但是,基於股東對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權力平衡之考量,對於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的有限公司,應允許其在章程中規定總經理由股東大會聘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