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認可事實婚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法律認可事實婚姻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律認可事實婚姻嗎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兩性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説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存在事實婚姻一説,如果事實婚姻成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
1989年11月21日,我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3條規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了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並於發佈之日起施行。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對於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應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在此之前,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以後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仍按上述《意見》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