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產假 浙江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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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產假 浙江 158天
延長產假 浙江 158天是什麼意思?你們有處理的辦法嗎?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延長產假 浙江 158天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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