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矽肺待遇工傷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工人矽肺待遇工傷標準是多少
工人矽肺待遇工傷標準是多少
矽肺工傷保險待遇和其它的工傷、職業病待遇一樣,包括醫療待遇、傷殘待遇、死亡待遇。這些主要是給矽肺患者本人的醫療、療養的費用,造成傷殘以及死亡的經濟賠償。
1、醫療待遇:主要包括住院診斷治療的醫療費、住院期間的工資、住院期間的伙食費補助以及住院治療的醫療期。
醫療費用:治療矽肺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中包括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等。就醫路費由用人單位報銷
停工留薪醫療期間的工資:矽肺病人停工接受醫療,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工資按住院前正常工作的工資標準發放。應該享受的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按原標準辦理,不能減少。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70%。經批准轉往外地,也就是轉往職工所在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區域治療時,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由本單位按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矽肺病醫療期:因矽肺病不可逆轉。很容易產生併發症如肺結核、肺氣腫等。一旦查出是矽肺,按規定需定期檢查,為了控制併發症的發生,根據矽肺病人的病情需要,要給予治療、療養,控制病情以免加重。
2、傷殘待遇:矽肺病人經職業病診斷、工傷認定,在醫院治療後,經醫療機構確定病情趨於穩定,須到當地勞動能力委員會作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傷殘等級為1—10級,最重的是1級,最輕的是10級。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統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殘待遇包括;矽肺病人被鑑定為1—4級傷殘,一次性支付24—18個月本人工資的傷殘補助金;被鑑定為1—4級傷殘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殘疾退休手續,依下列標準按月計發至本人死亡。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75%。經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按標準支付護理費(詳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24條)。
5—6級矽肺工人的傷殘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是:5級傷殘16個月本人工資,6級傷殘14個月本人工資。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工資70%的傷殘津貼。若矽病工人自願解除勞動關係,應該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
7—10級傷殘待遇:原則上由企業安排適當工作,並享受以下待遇:①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於傷殘職工本人12—6個月工資(7級12個月,8級10個月,9級8個月,10級6個月)②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金額為本人25—4個月工資(7級25個月;8級15個月;9級8個月;10級4個月);工傷醫療補助金為本人6—1個月工資(7級6個月;8級4個月;9級2個月;10級1個月),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
如果勞動者因為工作的原因得了矽肺是會被認定為職業病並且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工傷賠償金,而矽肺從病情上來説已經對工人的身體造成了永久性地嚴重傷害,所以這些工人所能獲得的工傷待遇也會相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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