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拖延開庭時間的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惡意拖延開庭時間的處理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拖延開庭的時間

依照法律規定,被告有權提出管轄異議,法院需要經過審理查明管轄異議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會移送由管轄權法院審理,如果不成立,會繼續開庭審理。當然這種權利是可以用來拖延一下時間的。

如果認為對方在拖延時間轉移財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