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出資買房 - 離婚時怎樣分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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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出資買房,離婚時怎樣分割房產
父母雙方出資買房,離婚時怎樣分割房產
第一,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買房,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認定父母的出資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
    第二,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買房,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子屬於夫妻公共財產;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第三,結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無論房產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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