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駁回管轄權異議仲裁法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仲裁法規定的仲裁範圍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訴訟管轄 訴訟仲裁 管轄權 駁回 仲裁法 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