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保全 - 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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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保全 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索賠證據

(1)招標文件。它是工程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施工技術規程、工程量表、工程範圍説明、現場水文地質資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礎資料。它們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附加成本的依據。


(2)投標報價文件。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主要工種的施工單價進行了分析計算,對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進度進行了分析,對施工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列出了數量和價值,對施工過程中各階段所需的資金數額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協議書 (Construction agreement)以後,都成為正式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成為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在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前合同雙方對於中標價格、施工計劃合同條件等問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作了修改或解釋,則這個紀要就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4)來往信件。如工程師(或業主)的工程變更指令(Variation orders)、口頭變更確認函(Confirmation of oral instruction)、加速施工指令(Acceleration order)、施工單價變更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書面回答等等,這些信函(包括電傳、傳真資料)都具有與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結算和索賠的依據資料。


(5)會議記錄。如標前會議紀要、施工協調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變更會議紀要、施工技術討論會議紀要、 索賠會議紀要等等。對於重要的會議紀要,要建立審閲制度,即由作紀要的一方寫好紀要稿後,送交對方傳閲核籤,如有不同意見,可在紀要稿上修改,也可規定一個核籤期限(如7 天),如紀要稿送出後7 天內不返回核籤意見,即認為同意。這對會議紀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現場記錄。主要包括施工日誌、施工檢查記錄、工時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設備或材料使用記錄、施工進度記錄或者工程照片、錄相等等。對於重要記錄,如質量檢查、驗收記錄,還應有工程師派遣的監理員簽名。


(7)工程財務記錄。如工程進度款每月支付申請表,工人勞動計時卡和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採購單、付款收據,工程開支月報等等。在索賠計價工作中,財務單證十分重要。


(8)現場氣象記錄。許多的工期拖延索賠與氣象條件有關。施工現場應注意記錄和收集氣象資料,如每月降水量、風力、氣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狀況等等。 (9)市場信息資料。對於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長達數年,對物價變動等報道資料,應系統地收集整理,這對於工程款的調價計算是必不可少的,對索賠亦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國官方出版的物價報道、外匯兑換率行情、工人工資調整等。


(10)工程所在國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貨幣匯兑限制指令、調整工資的決定、税收變更指令、工程仲裁規則等等。對於重大的索賠事項,如遇到複雜的法律問題時,承包商還需要聘請律師,專門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建築工程索賠的處理,會關係到很多內容,比如建築工程索賠程序、索賠證據等等。索賠是有時間限制的,需要在事件開始的28天內提出,需要出示的索賠證據有招標文件、施工協議、會議記錄、施工記錄等。索賠費用是對當事人經濟和時間上的彌補,如果對方拒絕索賠,那麼就可以去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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