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名字可以都可以落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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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名字可以都可以落户嗎
如何在房產證上加上夫妻雙方的名字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相關問題


如果是婚前房產,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必須納税。任何人要加名,就是轉讓1/2產權給他(她),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税負的一半。全部税負是:1%契税(90平米以上的是1.5%)和1%個人所得税。如果產權不滿五年,還要繳納差價5.5%營業税。差價就是轉讓時的合同價減當初購買價的差價。


綜上所述,新婚姻法聯名房產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房產分割應當按照當初買房時雙方的出資份額多少協商解決;若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資買房,並登記在其子女的名下,則視為登記人的個人財產。但是,若該房產不屬於聯名房產,離婚時歸登記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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