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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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

答案是肯定的。結婚之前買的房屋,結婚之後把另一半或者孩子的名字再添加上去,是可以的。

一般來説,在房產證上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贈與,就是將房子直接贈與另一半,讓他(她)與你一起擁有該套房屋的所有權;第二種是轉讓,也稱為過户。就是將房產證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過户給自己的孩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那麼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另一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夫妻兩人想要加上孩子的名字,應該怎麼做呢?我們慢慢梳理一下。

首先,我們在上文中介紹了,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有兩種方式,要注意的一點是,貸款的房屋辦理增加名字要款難一些,因為貸款的房屋實際是抵押給了貸款公司或銀行,購買者沒有真正的擁有房屋的產權,我們兩種都來了解一下。

第一、在沒有貸款房產證上加名字。這種有兩種情況。

1、在房產證上加上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首要的當然是結婚證,證明兩人是夫妻關係,帶着結婚證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到產權變更窗口申請辦理增加就可以了。順便説一下窗口可能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要準備好現金哦。

2、在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

假如夫妻兩人一起的買的房,且房產證上已經登記了夫妻兩人的名字,想要再把自己父母的名字或者自己孩子的名字加上去的話,申請人要去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先進行估價,明確房屋的價格,為什麼要估價呢,因為這種加人名字相當於是把房子賣了。然後申請辦理加名。

第二、在貸款的房子上加上另一方的姓名。

因為房子有貸款,所以要先到銀行把房屋的抵押權進行變更。如果房子是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的,只是付的費用會增加,其他不變。

以上就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一些方法,還有一種情況,在實際中無法辦理增加姓名的時候,可以寫一份協議,將房產共有然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樣也是兩個人的財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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