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懲罰性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4.62K
食品法懲罰性賠償
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責任是什麼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6條第2款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因此,針對食品經營者,是否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通常要考量兩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行為的違法性。指行為違反了規定的義務或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即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生命健康和安全權,甚至侵害了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由於食品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信息不對稱,食品經營者處於強勢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將會造成個人和社會利益的極大損失;

二是主觀惡意性。《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者和銷售者進行了區別對待,對生產者適用的是嚴格責任,即生產者只要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就要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對銷售者適用的是過錯責任,即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進行銷售的,才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