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普通法院實行違憲審查權按照慣例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由普通法院實行違憲審查權按照慣例合法嗎
由普通法院實行違憲審查權按照慣例合法嗎
1.由普通法院實行違憲審查權在憲法法理上,憲法解釋權和違憲審查權均由同一國家機關行使,實際上憲法解釋權是違憲審查權的一種附屬權力,沒有違憲審查權即沒有法定解釋憲法的權力,且此種權力為排他性權力,一旦憲法授予某一國家機關行使,則其他國家機關無權行使。
2.根據憲法解釋和違憲審查主體的不同可將違憲審查制分為普通法院、憲法法院、憲法委員會和議會四種體制。
3.在普通法院體制中,法院可以通過對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理附帶審查所適用的法律和具有拘束力的法律文件是否符合憲法,並對憲法進行解釋,通過普通司法程序即實現其違憲審查的職能,將一般案件的審理與憲法訴訟相結合,普通法院的司法程序完全可以勝任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救濟,故此種體制雖然受到司法審查的被動性以及受案範圍的限制等法理上的批評,但由審理一般案件的普通法院直接解釋憲法在憲政體制上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