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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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選擇

國家大力的發展知識產權法規,通過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打擊違法行為,保證知識產權市場平穩運行,也能激發人們創造、發明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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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70年產權到期還是自己的嗎?怎麼選擇好的?

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説的二者基本沒什麼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一般住宅開發70年產權,商業50年,到期以後怎麼辦現在物權法上暫時規定,到期自動續期;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沒有明確的是到期以後是“免費”還是“付費”;這是關係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買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誰身上都無法接受,説句玩笑話這麼重大的事情不解決不是要造反嗎政府早晚會給老百姓一個合理的説法,因為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全國人民面臨的問題,這是關乎民生的問題,所以您不必擔心土地的使用權問題!只要有條件放心大膽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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