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和羈押期限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拘留期限和羈押期限的區別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變更羈押期限和延長拘留期限的區別

羈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最長限為37日,逮捕的最長期限為7個月,到了期限後,沒有釋放也沒有變更強制措施,就叫超期羈押。不過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出現法定事由時,可以延長羈押期限,甚至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