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選擇離婚的方式 - 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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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選擇離婚的方式,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決定
怎樣選擇離婚的方式,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決定
一、協議離婚,可以去雙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門辦理;
二、訴訟離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對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訴離婚,常住地證明一般為一年以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三、有孩子的,兩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八歲以上的孩子會考慮孩子自己的意願,除此以外,法官就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條件、居住環境、身體狀況等等認定誰更適合撫養小孩。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有財產爭議的,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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