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婚的夫妻,存在的債務關係,離婚後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已離婚的夫妻,存在的債務關係,離婚後怎麼算
離婚的夫妻,存在的債務關係,離婚後怎麼算
1、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夫妻雙方已經分割共同財產的,由雙方協議清償,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