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特別法人的責任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5K 特別法人的概念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機關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公司經營 法人 責任 主體 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