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K
侵權責任主體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主體如何認定

環境污染糾紛日趨增多已是不爭的事實,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於不同類型的環境污染糾紛,成因不同,責任主體不同,相應的預防處理方法也不同。如不作深入分析,將污染糾紛的所有過錯都推給企業,又簡單以“誰污染,誰治理”為由,讓企業承擔不應承擔、也不能承擔的一切責任,不僅有失公正,難以服人,而且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污染糾紛,也無法有效地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糾紛的產生。下面就如何認定環境污染糾紛責任主體進行分析。環境污染糾紛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水污染糾紛、大氣污染糾紛、噪聲污染糾紛、危險固體廢物污染糾紛、海洋污染糾紛等。而從責任主體方面分析,污染糾紛又不外乎三種類型,即政府責任型、企業責任型、混合責任型。一、政府責任型政府責任型環境污染糾紛,其產生的根源是,政府在社會管理中存在失職或過失等不當行為,致使污染危害由間接轉化為直接,或導致污染滋生和蔓延。二、企業責任型環境污染糾紛的直接責任人是企業。正因為企業排污行為的存在,才直接導致污染糾紛的產生。三、混合型責任由於相關法律缺失或者政府濫用權利審批通過不合格的企業,也由於企業的生產等造成的環境責任。在大概瞭解到環境污染責任的主體大體分類後,我們在遇到相關的情況而自己的財產遭受損失時我們該如何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呢,在遇到環境侵權的情況我們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方式大概有兩種,分別是行政訴訟和到法院上訴,所以我們在遇到環境污染而遭受損失時應該要積極去維護自己的權益,讓自己的財產得到保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