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不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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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不上費用
工傷鑑定評不上的補償

工傷有補償費,達到傷殘有傷殘補助金。但現在公司已經拿保險報銷了。我覺得拿到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按你的説法,醫療費,藥費已墊付啦。你想要精神賠償啊以下是我剪貼的,可能有幫助


(一)醫療費 第29條第3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 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準: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 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二、傷殘保險待遇


工傷鑑定沒有評到傷殘級別的,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以下工傷待遇的。


1、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標準進行支付的。


2、產生的如下費用可以報銷的。〈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工傷認定對於員工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時委託親戚或者是律師為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是員工維護自己權利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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