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侵佔罪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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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侵佔罪法律依據
侵佔罪的法律依據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條第二款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行為所觸犯的罪名是侵佔罪。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通過上面的介紹,債務人狀告債權人侵佔罪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債務糾紛時有發生,我們要合法追債,在借債的時候,儘量讓借債方寫欠條或是借條,注意借債用途合法,一定要留好證據,拿到證據後找人借錢,如果借債方無法償還,一定不能強行佔有別人財務,可以和借債方協商以資抵債。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日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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