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放棄行政複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工傷認定放棄行政複議
放棄工傷行政複議
對於法律規定必須複議前置的案件,如果沒有申請行政複議,當然是沒有權利提起行政訴訟的,而對於法律沒有規定複議前置的案件,當事人則有權不經行政複議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2條規定:“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依據該規定,如果被處罰人對公安機關所作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話,既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放棄工傷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必須要先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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