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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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是什麼意思
建設單位是什麼意思
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一般表現為: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和基本建設計劃,是基本建設法律關係的主體
建設單位要承擔以下職責:
(1)應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工程檔案和資料的管理工作,並設專人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2)在工程招標及與參建各方簽訂協議或合同時,應對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和移交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
(3)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4)由建設單位採購的各類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保證其規格、性能、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保證相關施工物資資料的完整、真實、有效。
(5)負責組織、監督和檢查參建單位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也可委託監理單位檢查工程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並對規程規定應籤認的工程資料簽署意見。
(6)收集和彙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7)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範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
(8)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範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移交城建檔案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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