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壓工資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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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壓工資是什麼意思?

用人單位壓工資是什麼意思?

壓工資的意思就是當月的工資不能當月發放,要等到下個月或是其他時間才能結算,也就是當月的工資不當月發。現在多數企業都會壓工資,極少企業可以做到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壓工資應該算一種變相挽留員工的手段,做是防止員工無故辭職,給公司造成損失風險。

二、壓工資合法嗎?

作為單位,這樣做是法律許可的,在勞動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説單位不能壓員工的工資,只規定了必須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單位壓你的工資是為了限制員工的離去(轉投其他公司)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就有理由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本解決這件事情,如果公司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只限制個人扣的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公司就可以這樣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三、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投訴電話可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諮詢熱線12333(一些地區沒有開通可以通過114查詢,有些地區需要通過固定電話撥打)。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可以得知,用人單位應當按期足額向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否則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調解、訴訟等方式來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壓工資是指當月的工資不能當月發放,要等到下個月或是其他時間才能結算。壓關係的行為法律沒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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