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訂立後遺囑是可以變更和撤銷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75K
遺贈訂立後遺囑是可以變更和撤銷的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囑撤銷和變更的形式


遺囑的撤銷或變更,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明示的撤銷或變更;一種是推定的撤銷或變更。前者是基於被繼承人明確的意思表示而撤銷或變更,後者是基於被繼承人行為而產生的撤銷或變更。這實際上是一種法律上的擬製或推定。

明示撤銷、變更遺囑,必須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比如,以自書遺囑撤銷、變更除公證遺囑以外其他形式的遺囑時,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以代書遺囑撤銷、變更除公證遺囑以外其他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撤銷或變更不發生效力。

關於推定撤銷或變更遺囑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繼承法》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遺囑被撤銷或變更了。當然,最後的遺囑必須是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變更或撤銷以前所立遺囑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後所立遺囑不合法,則要對以前所立遺囑進行具體分析。如果其中有公證遺囑,應依最後的公證遺囑處理遺產;如無公證遺囑,則應依其中時間最後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處理遺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