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離職證明

來源:法律科普站 4.38K
代開離職證明
代開離職證明的公司有違法的規定?
離職證明就是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原單位開。 代開離職證明是會被處罰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內容包括離職人員的信息、工作崗位、就職時間、離職時間和離職原因。 如果與勞動者沒有建立勞動關係而開具離職證明以作其他用途,屬於違法行為,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建議不要沒有工作單位就找其他工作單位代開離職證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