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共同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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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共同罪犯
綁架罪共同罪犯
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綁架罪共同犯罪的認定如下:

1、客觀方面:

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為都必須是犯罪行為,必須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有因果關係。

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成立的主體條件是兩人以上。

4、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決意參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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