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簽訂的合同協議的歸檔保管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代理商簽訂的合同協議的歸檔保管
代理商合同簽訂流程主要是什麼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一)什麼是要約


1、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取得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第二、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相對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發出要約,通常是指某一具體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要約,一般是指向社會公眾發出的要約。


第三:要約必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目的在於取得相對人的承諾,建立合同關係。要約能否為另一方所接受,關鍵是看發出的要約對對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對方表示了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雙方還必須要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處理方法以及要求對方答覆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約人考慮是否承諾。


2、要約的形式


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可以以書面形式、也可以以對話形式作出。


3、要約的法律效力和要約的撤回、撤銷要約的生效時間因要約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對話形式要約,自受要約人瞭解時,要約發生效力。書面形式的要約於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諾


1、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要約有效期內,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的意思表示。


2、承諾應具備以下幾點:


第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期內作出。


第三、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3、作為意思表示的承諾,其表現形式應與要約相一致。


4、因承諾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諾時間至關重要。我國合同法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但承諾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與要約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當受要約人正式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作出承諾時,合同成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