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必須三方簽訂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融資租賃合同必須三方簽訂嗎
如何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1、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融資租賃合同關係的認定,應當結合標的物性質、價值、租金構成以及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作綜合判斷。對於虛構租賃物、標的物低值高估、租金構成明顯與出租人資金成本、費用及利潤不符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融資租賃合同關係。


3、售後回租合同的認定,需要考慮合同中下列關係的認定:


(1)租賃物是否客觀真實存在。


(2)轉讓價格與租賃物真實價值是否合理匹配。


(3)承租人與出租人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租賃物所有權轉讓手續(佔有與約定所有權轉移)。


(4)買賣合同與租賃物之間是否有對應關係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