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補償的訴訟時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8.48K
拆遷安置補償的訴訟時效

現在,隨着城市建設不斷髮展擴大,許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臨拆遷,政府對於拆遷的居民或村民都會給予一定的拆遷補償,有的地方會配發拆遷安置房。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拆遷安置訴訟時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拆遷安置補償的訴訟時效”的解答如下:

一般來説,房屋拆遷安置訴訟時效是2年;

訴訟時效的特徵:

(1) 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並能發生權利消滅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 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 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 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但並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 法官無權主動釋明並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 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