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第二次提取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公積金第二次提取材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以下資料: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申請人提取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係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係的户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

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一年期內並在產權部門辦理過户手續的《房屋所有權證》(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一年期內交易《契税完税憑證》或契税完税發票(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

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申請人提取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複印一份)。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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