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監視居住的延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執行監視居住的延長
監視居住可以延長嗎

監視居住是不變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確規定期限是六個月。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而六個月後是隻可以轉取保候審或者(證據充分)可以拘留、報檢察機關批捕,證據不足解除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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