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備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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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備案註銷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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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備案註銷

租房合同備案註銷應注意攜帶以下內容:

凡在開發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租賃活動的,房屋租賃雙方或者接受書面委託的另一方應當自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簽訂或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各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管理站(下稱流管站)提出登記備案申請。如果租賃雙方不主動登記備案的,可以給其簽發《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通知書》(附件1),催其辦理登記備案。當事人辦理登記備案時需填寫《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附件2),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轉租)合同;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四)委託他人代為出租房屋的,提供書面的授權委託書;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五)公有房屋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六)出租人委託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明;

(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同時,必須要求出租人簽訂《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綜合責任書》(附件3)。

以上第2、3、4、5、6項材料需核對原件後留存複印件。第1、7項需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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