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人員請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5W
緩刑人員請假
緩刑社區矯正人員請假手續是什麼

社區服刑人員外出請假,按以下程序處理:


1、外出時間在七日以內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社區服刑人員外出審批表》,經司法所負責人審批,同意請假的,向社區服刑人員發放《社區服刑人員外出證明》,並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備案;不同意請假的,應當及時告知社區服刑人員。


2、外出時間超過七日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社區服刑人員外出審批表》,經司法所初審並簽署意見後,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審批,同意請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區服刑人員發放《社區服刑人員外出證明》;不同意請假的,由司法所及時告知社區服刑人員。


社區服刑人員發生突發性重大變故等緊急情形的,經司法所負責人同意、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分管領導批准,可以口頭請假外出,緊急情形消失後應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社區服刑人員經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連續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一年累計請假天數不得超過六十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