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的理賠期限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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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的理賠期限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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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與商業三者險同屬於責任保險,但兩種險種卻有本質不同。
      首先,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責任限額固定。而商業三者險並非強制性保險,投保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責任限額亦由其自己選擇。其次,兩個險種的賠償原則和賠償順序不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者險採取的,則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
      在賠償順序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根據規定,交強險最高賠付限額為12.2萬,其中,死亡傷殘最高11萬元、住院治療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但在現實中常出現各項賠款超過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如果沒有投保商業三者險,投保人很有可能就要自己承擔一定費用。建議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除了交強險外,商業三者險仍不可少,這樣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支付超額的費用。以上是交強險理賠影像商業險麼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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