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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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離職證明
您好,請問北京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來京人員應當填寫《居住證申領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1)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 ①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至少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於6個月的營業執照。 (2)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的原件或複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複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③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保衞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3)連續就讀證明包括: ①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②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注:就業證明、住所證明、就讀證明三者擇其一提供即可 以上是對北京市居住證明辦理流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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