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800元能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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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800元能立案嗎
網絡詐騙800元能立案嗎
詐騙公私財物至少要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詐騙罪,普通的詐騙行為詐騙財物3千元至1萬元以上可認定為詐騙“數額較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可認定為“數額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數額標準。
    但是利用電信網絡詐騙的,全國有統一規定,根據兩高一部發布的《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較大”。
    因此,通過電信網絡詐騙金額達到3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警方應立案偵查,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若2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每次詐騙金額都沒有構成詐騙罪,多次累計詐騙金額達到數額較大即3000元以上,也應當按詐騙罪處理。
    所以網絡詐騙800元,不會被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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