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自堆放物品傷人應擔賠償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私自堆放物品傷人應擔賠償責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劉某的行為當屬佔路停放、影響公路暢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範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 私自 應擔 消費權益 賠償 堆放 傷人 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