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先進個人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勞動關係先進個人材料
勞動關係有哪些材料可以證明

企業與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只能通過事實來證明,即雙方之間沒有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即可以説明雙方並不存在勞動關係。


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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