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六級復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工傷六級復發
具體區分。1、如果工傷職工在此六級工傷後,曾有解除合同、破產買斷等原因領取過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金,則不存在復發問題,因為原工傷關係已經終止。
2、職果持續在職或已經退休,則舊傷復發仍屬於工傷。
仍享有工傷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1、如果工傷職工在此六級工傷後,曾有解除合同、破產買斷等原因領取過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金,則不存在復發問題,因為原工傷關係已經終止。
2、職果持續在職或已經退休,則舊傷復發仍屬於工傷。
仍享有工傷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